全县一切使用电、气等清洁动力取暖的农村居民户。不再区别改造户、自改户、常住户、十分住户、低用电量户、安稳运转户等类型。(根据镇办供给录入省散煤管理渠道数据)
(一)煤改电用户:与国网供电公司电表号匹配上的用户,用电补助资金由县发改局一致拨付至省级电力直收账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由电力部门按月代发运转补助。11月1日起,进入电费主动扣费程序,发生的电费在补助额度中逐月抵扣,超出补助额度需自费。次年3月31日采暖季完毕,补助额度如有剩下将主动归零。
(二)煤改气用户:与天然气公司燃气表号等信息匹配上的用户,采暖季前,“煤改气”用户经过天然气公司微信大众号进行自助抄表留存用户气表底数。燃气补助资金由发改局拨付至天然气公司账户,天然气公司根据用户上年采暖季用气量拨付,上年采暖季已用够600元用户,依照300元/户预拨;上年采暖季未用够600元用户,剩下资金结算至本年,依照300元/户差额预拨。用户需持卡去营业厅处理充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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