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首次配置不得超5台

时间: 2024-06-18 17:30:28 |   作者: 火狐体育官网登录在线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要求首次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不超过5台,其中,单一公司制作的,不超过3台。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要求首次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不超过5台,其中,单一公司制作的,不超过3台。

  大型医用设备是指使用技术复杂、资产金额的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对医疗费用影响大且纳入目录管理的大型医疗器械。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目录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配置管理并核发配置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配置管理并核发配置许可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对大型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宜性等做评估,适时提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目录调整建议。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目录调整包括:(一)纳入管理目录;(二)甲类管理目录的设备调整为乙类管理目录的设备;(三)乙类管理目录的设备调整为甲类管理目录的设备;(四)不再纳入管理目录。

  《通知》指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每5年编制一次,分年度实施。配置规划包括规划数量、年度实施计划、区域布局和配置标准等内容。首次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不超过5台,其中,单一公司制作的,不超过3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社会办医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规划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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