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大型医用设备装备规划与卫生事业开展规划相联接,统筹规划卫生资源装备,依据《卫生部、国家开展变革委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装备与运用管理办法的告诉》(卫规财发〔2004〕474号)规则,经研讨,决议发动2011-201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规划编制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全面总结本地区装备规划履行情况,做好与上一周期装备规划的联接作业。已核准下达的2009-2011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规划中,2011年没有履行部分归入2011-2015年装备规划统筹安排。
二、规划编制辅导思想、准则、内容及格局依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1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规划辅导定见的告诉》(卫办规财发〔2009〕67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阶梯装备辅导定见(2009-2011年)的告诉》(卫办规财发〔2009〕182号)要求履行。
三、严格履行阶梯装备方针,加强引导医疗机构装备功用适用、技能适合、节能环保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重视资源共享,根绝盲目攀比和搁置糟蹋,满意科学开展需要。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和医用直线加速器(LA)装备规划要单列临床实用型机型,清晰规划数量和装备要求。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开展变革委卫生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鼓舞和引导社会资本举行医疗机构定见的告诉》(〔2010〕58号)精力,支撑非公立医疗机构依照同意的执业规模、医院等级、服务人口数量等,合理装备大型医用设备。装备规划要最大极限地考虑本地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开展需要,合理预留空间。
请各地抓住安排做好2011-201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规划编制作业,并于5月1日前报送我部研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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