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时间: 2024-06-05 04:34:44 |   作者: huohutiyu

  时间进入4月,也进入了政策多发期。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就2021年的能源发展给出指导意见。依照国家的“十四五”规划,多个省份相继出台本省的“十四五”规划,以指导本省未来五年的工作。其中,关于等新能源的发展规划,成为重头戏。下面,能环宝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2021年起,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新建项目保障收购小时数以内的发电量,上网电价继续按“指导价+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2021年纳入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3元,2022年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鼓励各个地区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风电、太阳能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简评:据国家发改委介绍,此次新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旨在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充分的发挥价格信号引导作用,促进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对《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快速推进存量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抓紧推进项目储备和建设。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简评:通过阅读全文不难发现,2021年的风电、光伏开发建设迎来全新规则!比如,保障性并网规模可省际置换,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大多数都用在安排存量项目,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水平发展。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深入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高质量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包括,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0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8%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1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率保持比较高水平。

  简评:《指导意见》以能源高水平发展为主题,统筹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着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着力推进能源低碳转型,着力推进能源科学技术创新,着力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大能源惠企利民力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4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逐步推动风电光伏项目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文件,河南省争取2025年全省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新增2000万千瓦左右,奋力向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目标迈进。

  二、山西“十四五”规划: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制造基地,开展风光火储输一体化项目示范

  4月13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其中涉及光伏的内容有,加大光伏制造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新技术创新研发应用迭代升级,重点推进晋能控股电力集团为核心的产业链建设,形成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应用光伏产业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制造基地。全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新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多能互补开发,形成绿色多元能源供应体系。开展风光火储输一体化项目示范,依托晋能控股等集团,探索大容量、高参数煤电项目与风电、光伏、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

  4月19日,河北省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中提出,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严控钢铁、火电、化工、炼油、建材等重点行业耗煤量,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风电和氢能。

  4月20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全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局公共设施,鼓励公共服务建筑复合使用,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4月21日,《安徽省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正式对外发布。文件指出,积极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有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展。积极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风电、储能等新能源产业,促进光伏制造关键研发技术,推进高效率低成本光伏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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